記者蕭廷芬/綜合報導
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,今(30日)遭高雄地方法院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判刑2年,緩刑5年,並褫奪公權5年。由於黃紹庭坦承犯行、並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,因此獲得緩刑處分,案件仍可上訴。
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。(圖/翻攝臉書)
檢調指出,黃紹庭利用職務之便,透過人頭請領、虛報薪資與浮報名單等方式長期詐領助理費。其中部分資金甚至直接匯入其妻子在高雄銀行的帳戶,但她實際長居美國,根本未在議會擔任助理。此外,黃還將部分款項用於支付服務處水電與營運費用,並由副主任代為提領,試圖掩蓋金流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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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2024年9月曝光,當時檢調9月26日大動作搜索10處地點,但黃紹庭卻被發現提前搭機飛往廈門,一度「神隱」30小時。雖然他隔日拍影片否認畏罪潛逃,但卻直到9月29日才搭機返台,遭檢方拘提並聲押禁見獲准。面對調查,他坦承全案犯行,並與其他12名涉案助理一同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