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因涉賄選案遭判刑,今(30日)下午3時前往新北地檢報到,正式入監執行。他預計先送至北所寄監,最快週四轉往宜蘭監獄服刑。歐金獅因3年前參選新北市議員期間,涉嫌提供150萬元現金給詹姓里長辦宴客,藉機逐桌敬酒拜票,遭檢舉違反選罷法,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因涉賄選案遭判刑。(圖/歐金獅臉書)
檢方調查指出,當年歐金獅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第8選區,請託詹姓里長站台,並以夫妻會名義辦流水席請客。宴席當天,歐金獅不僅親自到場,還逐桌敬酒、拜票,藉此爭取支持。活動現場還擺上印有他照片的馬克杯等宣傳物,被法院認定為明示或暗示選民,構成賄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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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選罷法中的「行求賄賂及不正利益罪」,判處歐金獅3年6月徒刑、褫奪公權3年。二審認為罪證明確,維持原判。歐金獅不服再上訴,但最高法院認定原判並無不當,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